9月4日,湖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發(fā)布。
文件顯示,獎補對象為省直公共機構(含省級統(tǒng)一管理機構、垂直管理機構、派駐機構,中央駐湘單位及其他公共機構)建設運營并已投入使用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企業(yè)。
對于申報條件,文件規(guī)定申請獎補資金的充電設施項目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運營單位在省內(nèi)市場監(jiān)管部門登記注冊、省能源局備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無欠稅等不良社會信用記錄。
2.安裝在省直黨政機關及其他公共機構范圍內(nèi),于2024年-2025年期間備案新建、運營,承諾運營時間不少于5年,未獲得過財政建設獎補,單樁單槍每樁額定功率不小于60千瓦、單樁多槍或單堆多槍每槍平均功率不小于60千瓦的省直單位公共快速充電設施和省直機關院內(nèi)交流充電設施。
3.符合國家和省相關充電設備、接口、安全等技術標準、設計規(guī)范和管理要求。